一、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个。
检查组对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个城市和汾渭平原2个城市检查发现,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,衡水市桃城区1家、故城县1家,邢台市邢台县1家、南宫市1家;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1家企业(单位)未按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。
二、发现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4家。
其中,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3家、华州区1家。
三、发现6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。
其中,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大众浴池2台(均为1蒸吨以下)、涞水县顺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台(1蒸吨以下)、涞水县天虹洗浴中心1台(1蒸吨以下),沧州河间市疆域枣类经销处1台(1蒸吨以下);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辛村澡堂1台(1蒸吨以下)。
四、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6个。
其中,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1家;山西省阳泉市郊区1家;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1家;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1家,洛阳市瀍河回族区1家;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。
五、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。
其中,天津市武清区2家;河北省邢台市威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1家,阳泉市郊区1家;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1家;河南省安阳市滑县1家;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1家。
六、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6个。
其中,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1家,保定涿州市2家、涞水县1家、高阳县1家;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1家。
七、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4个。
其中,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1家,保定市竞秀区1家,衡水市故城县1家;河南省鹤壁市淇县1家。
八、发现“黑加油站”问题1个。
检查组发现,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有1家“黑加油站”,无任何手续,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。
九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个。
检查组发现,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鸿业皮草制品有限公司;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下静游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。
对上述问题,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。